轉貼一位朋友對於農再條例的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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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「農再條例」更名為「農業基礎建設條例」
台南藝術大學研究生/黃俊豪
與其不做,不如做錯
四月十七日台南場的公聽會,上台發言者的主題大致可分為三個方向:1.村落的政績報告2.搶資源的呼喊。3.農再條例的省思。發言統計比例為15(完全認同):3(部分修正)。然而,不論公聽會結果是操作安排還是機率的誤差,面對如此團結的現象也顯現著;長年經費建設匱乏的農村中,面對兩千億的經費投注,有志難伸的社區長者,也不得不的站出來喊出「我願意」的請求。面對二千億的誘因,我們也會在心中盤旋著說:「難得的經費,錯過這次,農村(我們)還要等多久?與其不做,不如做錯。」
農村是死了?還是病了?
看待農村再生條例時,我們先以一個假設性的觀點來提問;農村為何要「再生」?再生是否意涵著農村已死。若農村已無藥可救,就讓農村再生條例姑且一試,反正已死,哪怕只是曇花一現。你認同嗎?相信許多人都不會這樣認同。因此,我們再假設農村尚有希望,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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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09 四月 21 的 4:36pm 張貼